各位有关考生:
12月22日将进行全国大学英语考试,考试规定考试证件不齐不得参加考试。请丢失相关证件的同学在考前按下列下求及时补办证明,以免延误考试。
①丢失学生证的学生,到所在院系开具贴有照片的证明并盖章;
②丢失身份证的学生,到保卫处开具贴有照片的证明并盖章;
③丢失四级成绩单(证书)的学生,到教务处学务科开具 “CET-4成绩单丢失证明” 。
办理方法:
下载“CET-4成绩单丢失证明” 表格1份(附件中) → 准确填写个人信息 → 到教务处审核盖章
办理时间:12月17日(星期一)工作时间
办理地点:诚信楼607(教务处学务科)
教务处
2007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