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与北京市教育委员会2008年“质量工程”实施方案,今年将启动4年一度的国家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与北京市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的推荐与评审工作。为总结我校近年来教育教学工作成果,为申报国家级和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做好准备,学校决定开展2008年校级教学成果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要求
1、各有关单位应切实加强对此次奖励工作的领导,组织教师学习和了解有关文件精神,总结教育教学成果,交流申报经验,积极推进申报工作;
2、要求参与各级各类教学建设与改革,特别是承担“质量工程”立项项目,校、市、部各级各类教学改革立项项目,“十五”和“十一五”重点教材立项,北京市精品教材(含立项和获得称号)等项目,并已有成果的教师积极申报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
3、各有关单位本着自愿报名或专家推荐的原则积极组织教师申报,并组织教学委员会或其他专家组织进行审议,严格评审标准,将确实代表我校教学水平的教学成果推荐出来。
二、教学成果奖的内容及申报条件
参见《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励办法》(附件一)。
三、上报材料
1.《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申报表》(一式两份及电子版)
2.成果总结(不超过5000字)(一式两份及电子版)
3.教材、论文等实物
4.其他附件
三、上报截止时间
请务必于9月25日前将全部申报材料报至评审办(教研科),地址:诚信楼618,联系电话:2195,电子邮箱:xjunwork@126.com。
教 务 处
2008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