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行简介
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以下简称新疆分行)是国家开发银行在新疆设立的一级分行。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成立于1999年12月18日,成立八年多来,始终以“稳疆兴疆、富民固边”为己任,以“做精、做强、做大”为奋斗目标,积极主动服务国家和新疆发展战略,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部署,扎扎实实开展金融服务,为新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截至2008年9月末,分行已累计发放各类贷款943亿元,支持了新疆电力、石油、公路、煤电煤化工、水利、公共设施等重点行业建设以及民生领域等社会发展薄弱环节,人民币贷款余额461亿元,外币贷款余额6.7亿美元,均位居全疆金融机构第一。在业务发展同时,我行注重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截至2008年9月末,分行已连续20个季度保持当期和累计本息回收率双100%,表内不良贷款率仅为0.3%。
二、应聘基本条件
1.品行端正、勤奋敬业;
2.身体健康,英语达到国家六级以上水平(俄语专业除外),有一定的沟通表达能力;
3.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3岁,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7岁。
三、招聘专业
1.经济类、金融类、财务管理类、国际金融与结算类、投资银行管理类、基金业务管理类,18名
2.电力、石油石化、铁路交通类,3—5名
3.语言类(俄语、英语),3—4名
4.法律,2—3名
5.计算机,2名
四、报名方式
应聘者请填写附件中《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学生简历表》,将打印出的简历表(不要改变表式)、外语水平证书复印件和其他相关应聘资料在规定时间内邮寄至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人事处。
对初审合格者,我行将及时通过电话方式通知本人参加招聘考试。笔试地点将分别设在北京、成都、西安等城市同时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中山路333号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人事处
邮编:830002
五、注意事项
(一)报名截止时间:2008年11月30日
(二)所有应聘材料代为保密,恕不退还,谢绝来电来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