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2008学年度第二学期学生 因私出国(出境)办理的通知 各院系: 本学期学生暑假因私出国(出境)办理护照、港澳台通行证在学生处办理的相关要求如下,请照此办理。 一、具体办理时间:为以下日期(周四)的13:30-16:30 4月:17日、24日; 5月:8日、15日; 二、具体办理程序: 1、学生本人在学生处网页下载《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本科学生因私出国申请表》; 2、学生本人如实填写申请表(一式两份)中的基本信息和申请理由; 3、父母或担保人签署意见(可使用传真件但不可学生自签); 4、院(系)总支副书记审核签字并备案,加盖院系公章; 5、学生本人在学生处办公室(诚信楼619室)做好因私出国(出境)登记并签字盖章; 6、学生本人凭申请表到保卫处户籍科借户口办理相关事宜。 注:1、不再办理毕业生出国旅游、探亲出国(境)事宜; 2、毕业生出国留学办理护照,必须退出就业分配后方可办理,办理时间为每周四15:00-17:00; 3、特殊情况(例如GMAT等相关考试、参加国外会议等)办理护照,须提供相关证明方可办理,办理时间为每周四15:00-17:00。 学生处 2008年2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