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研究生学术论文发表奖励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激励我校研究生积极投入科学研究,鼓励师生合作,提高我校研究生学术论文发表数量和质量,提升我校研究生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的奖励范围仅限已经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包括中文学术论文发表、英文学术论文发表、小语种学术论文发表三类。奖励对象包括我校在读研究生、在编教师。
第二章 中文学术论文发表奖励标准
第三条 中文学术论文发表按照发表期刊类别制定不同的奖励标准。中文学术论文发表期刊分为六类:AA类、A类、B类、C类、C类扩展版、核心期刊。AA类期刊指CSSCI期刊A类;A类期刊指我校“211工程”各学科认定的国内A类期刊;B类、C类、C类扩展版期刊分别指CSSCI期刊B类、C类、C类扩展版;核心期刊指北大中文核心期刊(非CSSCI及扩展版期刊)。
第四条 若我校研究生为独立作者,或我校研究生为全部作者:AA类期刊论文每篇共奖励学生3万元;A类期刊论文每篇共奖励学生2万元;B类期刊论文每篇共奖励学生1万元;C类期刊论文每篇共奖励学生0.5万元;C类期刊扩展版论文每篇共奖励学生0.3万元;核心期刊论文每篇共奖励学生0.2万元;CSSCI增刊奖励标准降低一个档次。
第五条 若我校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我校教师为第二作者:AA类期刊论文每篇奖励学生2.4万元(0.8×3万元,系数下同)、教师0.9万元(0.3×3万元,系数下同);A类期刊论文每篇奖励学生1.6万元、教师0.6万元;B类期刊论文每篇奖励学生0.8万元、教师0.3万元;C类期刊论文每篇奖励学生0.4万元、教师0.15万元;C类期刊扩展版论文每篇奖励学生0.24万元、教师0.09万元;核心期刊论文每篇奖励学生0.16万元、教师0.06万元;CSSCI增刊奖励标准降低一个档次。
第六条 若我校教师为第一作者,我校研究生为第二作者:AA类期刊论文每篇奖励学生1.8万元(0.6×3万元,系数下同)、教师1.2万元(0.4×3万元,系数下同);A类期刊论文每篇奖励学生1.2万元、教师0.8万元;B类期刊论文每篇奖励学生0.6万元、教师0.4万元;C类期刊论文每篇奖励学生0.3万元、教师0.2万元;C类期刊扩展版论文每篇奖励学生0.18万元、教师0.12万元;核心期刊论文每篇奖励学生0.12万元、教师0.08万元;CSSCI增刊奖励标准降低一个档次。
第七条 若我校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校外研究人员为第二作者:AA类期刊论文每篇奖励学生2.4万元(0.8×3万元,系数下同);A类期刊论文每篇奖励学生1.6万元;B类期刊论文每篇奖励学生0.8万元;C类期刊论文每篇奖励学生0.4万元;C类期刊扩展版论文每篇奖励学生0.24万元;核心期刊论文每篇奖励学生0.16万元;CSSCI增刊奖励标准降低一个档次。
第三章 英文学术论文发表奖励标准
第八条 英文学术论文发表按照发表期刊类别制定不同的奖励标准。英文学术论文发表期刊分为六类:国际AA类、国际A类、国际B类、国际C类、SCI期刊、EI期刊。国际AA类、A类、B类、C类期刊分别指SSCI期刊AA类、A类、B类、C类。
第九条 若我校研究生为独立作者,或我校研究生为全部作者:国际AA类期刊论文每篇共奖励学生10万元;国际A类期刊论文每篇共奖励学生6万元;国际B类期刊论文每篇共奖励学生4万元;国际C类期刊论文每篇共奖励学生2万元;SCI期刊论文每篇共奖励学生2万元;EI期刊论文每篇共奖励学生1.5万元。
第十条 若我校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我校教师为第二作者,或我校研究生为通讯作者、我校教师为其他作者:国际AA类期刊论文每篇奖励学生8万元(0.8×10万元,系数下同)、教师3万元(0.3×10万元,系数下同);国际A类期刊论文每篇奖励学生4.8万元、教师1.8万元;国际B类期刊论文每篇奖励学生3.2万元、教师1.2万元;国际C类期刊论文每篇奖励学生1.6万元、教师0.6万元;SCI期刊论文每篇奖励学生1.6万元、教师0.6万元;EI期刊论文每篇奖励学生1.2万元、教师0.45万元。
第十一条 若我校教师为第一作者、我校研究生为第二作者,或我校教师为通讯作者、我校研究生为其他作者:国际AA类期刊论文每篇奖励学生6万元(0.6×10万元,系数下同)、教师4万元(0.4×10万元,系数下同);国际A类期刊论文每篇奖励学生3.6万元、教师2.4万元;国际B类期刊论文每篇奖励学生2.4万元、教师1.6万元;国际C类期刊论文每篇奖励学生1.2万元、教师0.8万元;SCI期刊论文每篇奖励学生1.2万元、教师0.8万元;EI期刊论文每篇奖励学生0.9万元、教师0.6万元。
第十二条 若我校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校外研究人员为第二作者,或我校研究生为通讯作者、校外研究人员为其他作者:国际AA类期刊论文每篇奖励学生8万元(0.8×10万元,系数下同);国际A类期刊论文每篇奖励学生4.8万元;国际B类期刊论文每篇奖励学生3.2万元;国际C类期刊论文每篇奖励学生1.6万元;SCI期刊扩展版论文每篇奖励学生1.6万元;EI期刊论文每篇奖励学生1.2万元。
第十三条 若校外研究人员为第一作者、我校研究生为第二作者,或校外研究人员为通讯作者、我校研究生为其他作者:国际AA类期刊论文每篇奖励学生6万元(0.6×10万元,系数下同);国际A类期刊论文每篇奖励学生3.6万元;国际B类期刊论文每篇奖励学生2.4万元;国际C类期刊论文每篇奖励学生1.2万元;SCI期刊论文每篇奖励学生1.2万元;EI期刊论文每篇奖励学生0.9万元。
第十四条 若校外研究人员为第一作者,我校研究生、我校教师为第二或第三作者;或校外研究人员为通讯作者,我校研究生、我校教师为其他作者:国际AA类期刊论文每篇奖励学生4万元(0.4×10万元,系数下同)、教师3万元(0.3×10万元,系数下同);国际A类期刊论文每篇奖励学生2.4万元、教师1.8万元;国际B类期刊论文每篇奖励学生1.6万元、教师1.2万元;国际C类期刊论文每篇奖励学生0.8万元、教师0.6万元;SCI期刊论文每篇奖励学生0.8万元、教师0.6万元;EI期刊论文每篇奖励学生0.6万元、教师0.45万元。
第十五条 英文学术论文发表若出现双通讯作者,则均视为通讯作者给予鼓励,采取就高不就低的原则。
第四章 小语种学术论文发表奖励标准
第十六条 小语种学术论文发表是指发表在小语种相关语种期刊的论文。若我校研究生为独立作者,或我校研究生为全部作者,每篇共奖励学生0.3万元;若我校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我校教师为第二作者,每篇奖励学生0.24万元、教师0.09万元;若我校教师为第一作者,我校研究生为第二作者,每篇奖励学生0.18万元、教师0.12万元;若我校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校外研究人员为第二作者,每篇奖励学生0.24万元。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若发表论文注明投稿日期,投稿日期为研究生在校期间的即给予奖励;若发表论文未注明投稿日期,中文学术论文发表奖励周期为研究生入学日至毕业后半年,英文学术论文发表奖励周期为研究生入学日至毕业后一年。
第十八条 博士生须达到我校《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论文的基本要求》中的相关要求后方可申请本办法奖励。
第十九条 受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国内外联合培养研究生项目、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资助的研究生,其学术论文发表只奖励超过项目资助金额一半以上的部分。
第二十条 研究生院会同各博彩社区 定期公布以收费为目的的期刊名称,对该类期刊不予奖励。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其解释权在研究生院。
附件:研究生学术论文发表奖励标准图示
1.中文学术论文及小语种学术论文发表奖励标准(单位:万元):
作者 |
| a | ab | ba | ac |
| 系数 | 1 | 0.8+0.3 | 0.4+0.6 | 0.8 |
AA类 | 3 | 3 | 2.4+0.9 | 1.2+1.8 | 2.4 |
A类 | 2 | … | … | … | … |
B类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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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类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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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类扩展版 | 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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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期刊 |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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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语种期刊 | 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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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图中“a”代表我校研究生独立发表;“ab”代表我校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我校教师为第二作者;“ba”代表我校教师为第一作者,我校研究生为第二作者;“ac”代表我校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校外研究人员为第二作者。
2.英文学术论文发表奖励标准(单位:万元):
作者 |
| a | ab | ba | ac | ca | cab |
| 系数 | 1 | 0.8+0.3 | 0.4+0.6 | 0.8 | 0.6 | 0.4+0.3 |
国际AA类 | 10 | 10 | 8+3 | 4+6 | 8 | 6 | 4+3 |
国际A类 | 6 | … | … | … | … | … | … |
国际B类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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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C类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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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I期刊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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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I期刊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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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图中“a”代表我校研究生独立发表;“ab”代表我校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我校教师为第二作者,或我校研究生为通讯作者、我校教师为其他作者;“ba”代表我校教师为第一作者、我校研究生为第二作者,或我校教师为通讯作者、我校研究生为其他作者;“ac”代表我校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校外研究人员为第二作者,或我校研究生为通讯作者、校外研究人员为其他作者;“ca”代表校外研究人员为第一作者、我校研究生为第二作者,或校外研究人员为通讯作者、我校研究生为其他作者;“cab”代表校外研究人员为第一作者,我校研究生、我校教师为第二或第三作者;或校外研究人员为通讯作者,我校研究生、我校教师为其他作者。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14年5月4日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4年5月4日印发